金管會保險局從2019年起規定,保險公司販售投資型保單給70歲以上的長者,一律需要錄音或錄影,這項規定在2020年更是擴大實施範圍,只要保險商品含解約金、生存金,都要比照辦理,而且保險公司的紀錄留存,必須直到保單契約結束後的五年。
投資型保險商品顧名思義有著「投資」的本質,金管會藉此立意良善的規定,讓所有的保險業務員在第一線銷售保險商品時,能善盡職責與職業道德,經由完整且詳細的商品內容解說商品,同時也提醒保戶其中風險所在,便能降低日後可能發生的爭議。
那麼,錄音或錄影到底要些紀錄些什麼?基於公平待客原則,除了商品條款與內容外,常見的招攬爭議類型、投資標的特性,及投資風險等也都必須揭露,且保險業務員的語速也必須讓消費者清楚接收與理解。
- 70歲以上高齡消費者投保保單須全數錄音、錄影,而產險、小額終老險、保障型保險除外。